戶外廣告融入城市才有出路



城市是人類為滿足自身生存和發展需要而創造的人工環境。城市的基本功能應體現人的本性和人的需要,在遵循《雅典憲章》處理好工作、遊憩、交通與居住之餘,還要兼顧城市的集聚、融合與輻射作用,注重增強城市產業功能,豐富城市文化功能,優化城市環境功能。

在城市還沒有形成之前,戶外廣告就已經在集市中樹立,或為招牌,或為告示。城市都是從集市發展而來的,戶外廣告在城市的發展進程中一直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為市民所需要。戶外廣告作為城市內在的有機體,一起構成了城市的生態鏈,生生不息。無視城市與戶外廣告相生共榮的發展歷史,否定戶外媒介的作用,粗暴整治戶外廣告,人為破壞城市生態,是短視的、偏執的。

城市與戶外廣告都是為市民服務的,二者之間本是攜手並進、相得益彰的伙伴關係。戶外廣告價值的高低,應從城市的功能配套與市民日常需求的角度來衡量,而非單純地看其產值的大小。在鋼筋水泥的城市森林裡,應該有各式各樣趣味化的人性空間與便利化的交流管道,應該有溝通城市與市民、融合物質與精神的人文之橋、心靈之窗,而這,正是豐富多彩的戶外媒介發揮作用的表現。

當然,如果戶外廣告不能夠與時俱進,甚至抱殘守缺;或者無孔不入,肆意侵入,市民自然會投訴,政府當然要整治。廣告的核心仍在創新,創新也是城市活力的體現。戶外空間可資運用的元素很多,有些是電波類、平麵類媒體所無法具備的。要充分應用戶外媒體得天獨厚的時空優勢,不拘一格,鼓勵創新。

為了世博會,上海正在禁設區內、地面道路上全面拆除公交候車亭和電話亭廣告以外的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可以肯定的是,除去空曠的城際公路二側,市區內突兀的、單一廣告發布功能的大牌數量必將越來越少。戶外媒體只有深度融入城市,在規劃設計階段就植入其中,成為市民出行公共空間趣味的發散點、或都市配套設施內在的一部分(比如街道傢俱),才可能在未來的都市中立足。

很多的調查表明,乍看不是廣告的廣告才會被人關注。戶外媒體功能化,戶外廣告隱形化,將是一種必然的要求。能與受眾隨時隨地互動的戶外媒介,能配合終端促銷或線下活動之需靈活移動的戶外廣告,將為客戶所青睞。

戶外廣告的美好前景,在於對互聯網的未來洞察、及其與手機媒體等的整合應用。與互聯網同時出生的一代人即將成為各方面的主力軍,當數字化、智能化成為都市的主流,戶外廣告的春天才算真正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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